养老是人类社会的固有主题。它不仅涉及个体与家庭生命周期的必经阶段,更是国家责任和社会福祉的集成体现。随着人口老龄化成为全球常态,当代老龄社会的养老议题正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治理复杂性,不仅关乎人口共性需求,更饱含国家特性与文化个性。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文化古国。随着党和国家决定“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并强调“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亟须通过扎实的调研工作,将中国式养老付诸实践。在中国的文化情境下,如何落实中国式养老,以推进老年人口高质量发展、实现老年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已经成为重大治理议题,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和人的全面发展所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并将为全球老龄社会治理贡献中国经验。
中国式养老是一个科学问题,应加快构建自主知识体系。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具有特殊性。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其规模2024年将过3亿人,预计在本世纪中叶将达5亿人,并面临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地域辽阔而地区差异大等约束条件,养老任务繁重而复杂。目前看来,人类社会尚未具备面对如此超大人口尺度、超复杂地理范畴的养老经验。因此,我们亟须基于中国国情综合研判老龄社会发展规律及其对养老制度安排的影响机制,加快建构人口与老龄研究相关学科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弥补科研空白,为落实中国式养老而夯实科学基础。
多年来,在党的领导和政府引导下,经过不断摸索和试验,我国养老制度体系已经历多轮改革,凝结众多研究实践成果,尤其体现于养老保险制度、养老资源配置模式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我们在改革开放后开始推动养老保障模式从非缴费的福利型向缴费为主的保险型转变,不到30年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转型、初创、拓展、改革等任务叠加,并不断受到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影响,目前正努力实现全国统筹和“应保尽保”,其治理难度为西方社会所未遇。近期,受1962—1973年出生的“婴儿潮”一代影响,2023年起每天约有6万人口达到60岁。相对于“十三五”时期,“十四五”期间养老金支出明显增长,预计“十五五”和“十六五”时将分别提高15.6%和19.5%以上。为此,应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并保证其平稳推行,在此基础上将人口结构转变因素纳入养老金改革方案,建立科学的调控均衡机制并积极寻求新筹资渠道。与此同时,未来10年预计新增1.4亿农村转移城镇人口,且其老龄人口结构仍相对年轻。这是推进我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障均等化的关键窗口期,应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落实省级统收统支,并根据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我国现实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养老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完善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和安宁疗护制度,形成中国特色养老制度安排机制。
中国式养老是一个文化命题,应强化家庭建设以赋能赋意。“养老”一词极具中国特色,取“奉养老人”之意。中国有绵延千年的孝老、敬老、尊老传统,源于丰厚的家文化。我国最早一部辞书类著作《尔雅》中对“孝”定义为“善事父母为孝”;《论语·为政》载有“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世说新语·德行》概括为“事亲尽色养之孝”。这点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养老”的核心观念——“色养”,即养老不仅是功能性和技术性的,而且应更重视方式方法和伦理价值,其中蕴含深厚的家国文化逻辑并推演到社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奠定了中国式养老的文化底色、价值基础和资源禀赋,更构成中华文明的要件之一。
目前,“一老一小”已成为我国民生建设重中之重,“一老”直指养老工作,“一小”又涉及老龄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老”和“小”还常共存于“一家”。因此,完善家庭功能可以内在地整合覆盖不同照护对象。一方面,应强化制度支持和文化肯定,不仅“赋能”更要“赋意”。建议加快树立积极老龄观和新时代家庭观,将“一老一小”更完整地表述为“一老一小一家”,将其作为养老、家庭、生育支持等政策抓手,通过将资源注入家庭使其流转起来,一揽子地整合应对养老、抚幼、特殊群体保护、突发事件应对等综合议题。另一方面,应引导和支持不同年龄和代际群体有意识地进行养老准备和家庭财务规划,优化中老年群体的技能禀赋及就业环境,有效充实家庭养老资源储备。
中国式养老是一个话语权议题,应凝练中国概念与开展全球对话。伴随我国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我们在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等方面形成诸多值得他国参考的经验,但在国际对话中有时还存在有理说不清、说了传不开等情况,尤其是一些传统专业评价体系仍对中国的国情和文化欠缺了解,不少研究也常将中国式叙事及创新实践,置于证伪或证实西方理论通用性的研究套路之下,欠缺有效的理论突破和标准革新。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下的生老病死有其共性,更有强烈的个性特征,这不仅是评价体系优化的技术性问题,更指向话语体系和能力的有效构建。中国自带“养老”的文化历史基因,中国式养老源自对中华传统和中国实践的不断注解,在“养老”之前缀以“中国式”,体现了一种对历史性与现代性的整合责任,尤其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我们要交流共性并明确个性,应考虑将“养老”翻译为“Yanglao”并丰实其内涵外延,构建国际话语权,与人类多元文明积极对话。
不仅如此,我们还应在全球化语境下开发老龄社会发展新动能,将养老产业发展与话语权构建相同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作为2024年国办1号文印发。通过培育银发经济的新需求和激发老龄消费的新潜能,将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人口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还将与科技发展、生产方式变迁等趋势相结合以系统改善老年人生活品质,从而促进养老资源供给和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均衡。与此同时,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和经济大国,发展银发经济对产业升级、科技进步及应用创新的诉求还将在全球化平台上产生更广泛的连锁效应,不仅可能产生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而且可能形成新理论、新观念和新话语。
中国式养老是一个重大治理主题,应尽快补齐法律法规短板。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强调“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将“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列为工作重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核心内容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体现了相关改革的最新部署。
当前在中国式养老的建构发展中,应尽快在涉老制度建设中补齐法律法规短板。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制度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尤其体现于养老、照护、健康促进等领域,却也呈现出“政策多,法规少”的处境。国家现仅有一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而且修订周期长。我们亟须从基本国情出发,建立同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涉老法律法规体系,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中国式养老建设的首要任务。为此,应加快论证启动重点领域施策及立法进程,如老年监护制度、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标准等。
此外,科技革命正在为养老发展和老龄社会治理提供新的应对资源和可能路径。目前,国家正在打造智慧健康养老的产业链和生态链,未来还需在降低养老服务成本、城市适老化改造、算法治理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注。
文章来源:学习时报(2024年12月18日)